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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顺利通过文明单位复评工作

2016-02-29 09:34:49  6024 次点击

  本网讯  日前,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文公布,我司顺利通过2015年度温州市文明单位复评,继续保留“温州市文明单位”的荣誉称号。

  据悉,我市文明单位评选、命名实行届期制,每两年命名一次,届时未被重新命名的,温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即被取消。集团自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以来,全司上下始终紧紧围绕文明单位建设标准,把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纳入到总体工作部署中去,近年来,集团利用资源优势,持续深入开展职工广泛参与的文明创建活动,以实际行动积极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、复评工作。

 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是一个单位义不容辞的职责,助力“五水共治”,捐款20万元,做义工,科普宣传,植树造林,志愿服务,捐资助学,扶贫帮困,等活动,用实际行动践行点亮微心愿·共筑中国梦。

  至此,我队自2004年被授予“温州市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以来,至今保留这一荣誉称号已持续13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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