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讯:近日,集团科技研发中心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知,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【国科发火(2008)172号】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【国科发火(2008)362号】和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【国科火字(2011)132号有关规定,长江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。
这将进一步提升集团自主创新能力,有助于研发再投入,提高长江品牌产品的竞争力和竞争门槛,对集团发展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凝聚有深远意义。
集团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评
2013-03-22 16:59:12 4463 次点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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